時間:2014-04-18 12:13來源: 作者: 點擊:次
廣規(guī)建住發(fā)[2011]84號
各縣區(qū)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規(guī)劃和建設局)、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yè)、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機構:
廣元市建筑材料信息價是由我局每月定期上報四川省造價管理總站,在《四川工程造價信息》上按月進行發(fā)布的價格。該價格是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為主的工程在編制標底或招標控制價時執(zhí)行的價格,是工程量清單招標投標報價材料單價評審的依據(jù),是中標工程材料價格風險調整的基準價格,包含了采購、運至施工現(xiàn)場倉庫等全部費用。目前,我市的建筑材料市場價格是從部分施工單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造價咨詢機構推薦的信息員采集的價格信息進行綜合測算后,參考周邊地、市材料價格取定的綜合價格,適用于市城區(qū)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為進一步搞好我市工程造價動態(tài)管理,適應建筑市場發(fā)展的需要,確保我市建設工程材料價格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更好地為建設各方服務,使材料價格信息更加貼近市場,請各建設、施工、中介機構和相關單位積極報送材料價格信息。上報材料價格的名稱、品種、規(guī)格按《四川工程造價信息》的統(tǒng)一要求進行報送和調整(如需增加和調整,可向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提出建議)。報送材料價格信息可到我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領取材料價格調查表,上報時間在每月1號之前報送上月的材料價格信息。我局將對所有價格信息進行綜合測算后每月定期在“廣元建設網(wǎng)”上進行公示廣泛征求意見,然后上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在《四川工程造價信息》上發(fā)布,力爭材料價格信息的更加準確,更有時效。
各縣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信息價的調查和發(fā)布工作,落實專人每月按期調查測算本轄區(qū)內建筑材料價格信息,及時上報。
聯(lián)系電話:0839—3262302(廣元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聯(lián) 系 人:趙 紅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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