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5-23 23:52來源: 作者:佚名 點擊:次
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精神,切實做好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經市政府同意,在全市開展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在建房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交通工程、人防工程等建設工程及建設工程領域歷史遺留的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工程項目。
二、工作步驟
(一)摸底排查階段(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單位對轄區(qū)內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全面摸排檢查,12月20日前將有關情況報送市規(guī)劃建設委(聯系人:張勁,聯系方式:3057961、13855003008)。
(二)集中處置階段(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1月10日)。建立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行集中辦公(詳見附件),對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進行集中調解處置,樼饏^(qū)、南譙區(qū)、滁州經開區(qū)、蘇滁產業(yè)園、瑯管委以及政府各相關部門也應成立相應的農民工工資清欠綜合機構,開展清欠工作。
(三)應急處置階段(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春節(jié))。各責任單位集中力量開展接待工作,嚴格執(zhí)行坐班制度,集中接訪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對本清欠責任區(qū)內10人以上突發(fā)群訪討薪事件,應及時上報,并安排主要或分管負責親自接訪處置,確保突發(fā)事件及時化解。
三、工作要求
(一)嚴格責任落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南譙區(qū)、瑯琊區(qū)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建設領域的清欠工作;滁州經開區(qū)、蘇滁產業(yè)園和瑯管委負責轄區(qū)內的清欠工作;市重點局、市交通局、市文廣新局、市教育體育局等市直單位負責承建項目的清欠工作。對建設單位不按規(guī)定進行工程量結算、不支付工程款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由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建設單位進行約談,責令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進行結算和支付;對施工單位或班組長(包工頭)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市規(guī)劃建設委牽頭,人社、公安部門配合,對施工單位或班組長(包工頭)進行約談,責令其按規(guī)定支付農民工工資;對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施工企業(yè)及有關責任人,由人社部門與公安部門介入,立案調查,并按規(guī)定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強化資金監(jiān)管。加強對商品房預售監(jiān)管資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農民工工資應急專項資金的監(jiān)管力度,確保在關鍵時段的統(tǒng)一調配和應急使用。
(三)實行信息報送。市直各相關單位、各區(qū)(園區(qū))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將本區(qū)域清欠信息報送到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各清欠機構上報的清欠信息進行研判分析,對存在重大維穩(wěn)隱患的工程項目上報聯席會議研處。
(四)強化督查督辦。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wěn)定大局,務必高度重視。市監(jiān)察局、市效能辦將對清欠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督辦,對工作不力、處置不及時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責任追究,確保清欠工作取得實效。
附件:滁州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附 件
滁州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協(xié)調機制,規(guī)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建立滁州市建設工程領域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具體事項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市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協(xié)調解決我市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重大事項和突出問題;督促縣(市、區(qū))及相關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履行職責。
二、組員
聯席會議由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市規(guī)劃建設委、市維穩(wěn)辦、市局、市公安局、市重點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國土房產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衛(wèi)生計生委、市教育體育局、市文廣新局、市城投公司等部門組成,市規(guī)劃建設委為牽頭單位。召集人為劉茂松,副召集人為孟旭、劉玉杰。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規(guī)劃建設委(辦公地點設在市局),王明華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由以上各部門相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三、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必要時可由召集人確定臨時召開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通報農民工工資清欠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措施及建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二)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織,聯席會議組員及辦公室工作人員參加,可邀請有關單位列席。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應形成會議紀要,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審簽后印發(fā)執(zhí)行。
(三)各成員單位要按職責分工,積極落實聯席會議研究確定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協(xié)調處理工作現的問題。同時,要加強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穩(wěn)步推進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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