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8日,有媒體報道稱,江蘇省徐州市沛縣縣委、縣政府辦公大樓裝修豪華,樓內(nèi)人均辦公面積,特別是縣主要領導辦公面積嚴重超標。

152畝過億豪華樓
據(jù)報道,沛縣當?shù)鼐用裨缇蛯@座占地152畝、建筑面積8.5萬平方米、投資1.1488億元的縣委縣政府頭號工程頗有意見,稱其高大奢華媲美“聯(lián)合國大廈”。但令人費解的是,從建成至今兩年半時間里,這豪華超標辦公樓卻一直相安無事。
對于各級黨政機關興建樓堂管所的限制,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1988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了《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明確“控制樓堂館所建設”。此后,中央多次下文強調(diào)管控“樓堂館所”。而據(jù)2009年發(fā)改委公布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guī)定,縣級正職辦公室面積不得超過20平方米,縣級副職不得超過12平方米,直屬機關科級及科級以下分別是9平方米和6平方米。而沛縣辦公樓現(xiàn)在人均辦公面積達38.4平方米,大大超過了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
可是,令人不解的是,豪華樓造價過億,上級為何視而不見呢?尤其是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對相關事宜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在這種背景下,清理超標辦公用房為何不能成為一些地方的自覺行動?還要到被媒體曝光了才“緊急”騰退整改?他們這豪華氣派的辦公大樓,又不是建造在火星月球上,建成那么長時間了,上級領導難道沒去縣里看過?更何況,當?shù)孛癖娫缇鸵庖姸喽,而中央已是明令要求,怎么就不去監(jiān)督、問責呢?
整治黨政機關豪華超標樓堂館所,深得民心,但我們很糾結的是,近段時間“浮出水面”的豪華超標辦公樓,基本上是民眾舉報或媒體曝光的,很難見到體制內(nèi)監(jiān)督的成果。前幾天,媒體披露,國家級貧困縣河南臺前縣因豪華辦公大樓扎堆而建,且縣領導配有“別墅”宿舍引起外界爭議,而距縣府大樓1公里之遙的城鎮(zhèn)中學,空間逼仄,環(huán)境臟亂猶如“難民營”。凡此種種,非得等媒體來曝光,那么,中央的政令,誰來執(zhí)行,誰來監(jiān)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