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層項目物資采購管理制度有哪些?
為規(guī)范項目材料采購行為,使材料采購行為制度化、公開化,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1)物資采購前,由技術部提前15天做好備料計劃,備料計劃中應注明材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用途及用料時間。
2)備料計劃應由項目總工根據(jù)施工方案審批,并報預算部審核后方可生效。
3)材料部按審核后的備料計劃中的各項要求,及時調(diào)查供貨商并進行招投標工作。凡合同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合同,要有三家以上書面報價;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單價在2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進行招投標采購,由招標采購小組(項目經(jīng)理、商務經(jīng)理、技術專業(yè)負責人、材料部)共同開標。
4)合同在沒有審批前,材料部不準進貨,造成工期延誤的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
①未能及時報備料計劃而影響合同簽定的由技術部承擔相關責任;
②有備料計劃而材料部未能及時組織招投標和簽定合同的由材料部承擔相關責任;
③定合同由于未能及時做成本分析而延誤合同評審的,由預算部承擔相關責任。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