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濱海新城森林城市景觀帶(防護林)生態(tài)提升項目(施工)
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
招標編號:E3501820102100559001
各投標人:
一、現將有關質疑的回復如下:
問題1、項目技術負責人社保為分公司繳納是否滿足要求?請代理明確回復可以還是不可以。
答:滿足,相關證明材料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
問題2、晨曦系統(tǒng)暫時沒有更新到2.3,代理方給的xml2.3版本的,我們報價導則按2.2版本可以嗎
答:按招標文件執(zhí)行。
二、補充通知
投標須知前附表投標保證金證明材料提交形式中“②投標人以投標保函(包括銀行保函、擔保保函、保險憑證,下同)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4項規(guī)定”, 修改為:“②投標人以投標保函(包括銀行保函、擔保保函、保險憑證,下同)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項規(guī)定”。
投標須知前附表中第34項34.2.16條款修改為:在評標時僅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評審,擬派出本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若采用社保材料證明為本企業(yè)在崗人員的,應提供以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掃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xù)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由上級單位統(tǒng)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tǒng)籌繳納證明。企業(yè)成立時間(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至投標截止之日少于八個月的投標人,則提供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時間次月連續(xù)繳費的社保繳費證明。其他人員應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給予響應并承諾配備,但不需要提交相應證明文件。中標人應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14個日歷日內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以及招標文件約定的其他項目配備人員的資歷證明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給招標人進行核對。不滿足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該投標人全部承擔。
刪除投標須知前附表中第34項32.2.22條款。
投標須知前附表第34項34.2.30條款修改為: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的為本單位(企業(yè))在崗人員的社保繳費證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xù)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社保由上級單位統(tǒng)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tǒng)籌繳納證明。企業(yè)成立時間(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至投標截止之日少于八個月的投標人,則提供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時間次月連續(xù)繳費的社保繳費證明。
投標須知前附表34項增加34.2.33條款: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有關編制人員情況表中的編制人為投標人本單位造價人員的,還需提供該造價人員系投標人本單位在崗員工的證明材料掃描件(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執(zhí)業(yè)注冊證書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連續(xù)繳費累計六個月及以上掃描件所署單位為準。社保由上級單位統(tǒng)籌繳納的,還應提供上級單位出具的統(tǒng)籌繳納證明。企業(yè)成立時間(以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至投標截止之日少于八個月的投標人,則提供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自本招標項目投標截止之日的上二個月為始點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時間次月連續(xù)繳費的社保繳費證明。
通用本補正數據表第2項3.1.14條款3.1.14投標人未采用本單位企業(yè)數字證書以外的數字證書(如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單位的數字證書)加密投標文件。修改為:3.1.14投標人采用本單位企業(yè)數字證書以外的數字證書(如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單位的數字證書)加密投標文件。
招標文件第8章第 1節(jié)資格文件十五項《投標人誠信承諾函》格式修改詳見附件1。
招標文件第8章第 2節(jié)商務文件“1、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通用本》第 8 章第 2 節(jié)規(guī)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寫“商務文件”。其中:“二、投標函附錄”“三、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做如下修改(格式附后) !修改為:“1、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通用本》第 8 章第 2 節(jié)規(guī)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寫“商務文件”。其中:“二、投標函附錄”做如下修改(格式附后) 、增加“四、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有關編制人員情況表”(格式附后)。”招標文件中第8章第2節(jié)商務文件序號對應修改。
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招標公告不一致之處,以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文件為準。
招 標 人:福州新區(qū)開發(f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1 投標人誠信承諾函
(招標人名稱):
我單位參與 (招標項目名稱及標段) 的投標。作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曉我單位在本項目投標活動的情況。本人已詳細閱讀承諾函的內容,并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單位和我本人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依規(guī)參與本項目投標,沒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沒有借用資質給他人投標。
二、經確認,我單位在本項目提交的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情況(應單選,并在方框內打“√”。未勾選的,視為默認選擇第1項。):
□ 1.由本單位在崗造價人員使用本單位實名或本單位員工實名的計價軟件編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2.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編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投標文件提供加蓋雙方單位公章的委托書,并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加蓋負責編制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公章以及負責審核的一級注冊造價師姓名章。同時,清楚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一)(二)項情形及委托編制帶來的風險,并自愿承擔相應的違法后果。
□ 3.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無需提交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三、經確認,我單位在本項目投標過程中:
(一)從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規(guī)定的渠道獲取招標文件以及招標控制價電子文件,沒有通過其他不正當渠道獲取招標文件。
(二)使用本單位自有辦公設備編制、遞交、解密投標文件。
(三)沒有向其他投標人提供本單位的投標文件信息,也沒有獲取他人的投標文件信息。
(四)由本單位在崗人員辦理投標保證金事宜。
(五)授權委托的投標代理人為本單位在崗人員。
(六)遞交的投標文件及其有關資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資料)沒有弄虛作假。
四、我單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的規(guī)定。清楚知曉下列行為將被視為串通投標的情形,招投標監(jiān)管部門將結合相關事實證據,依法予以查處。
(一)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上傳、解密(開標現場上傳、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編制。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或同一計價軟件加密鎖編制。
(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串通投標認定的其他行為。
五、我單位和我個人清楚并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的規(guī)定。
六、我單位如在本項目招標投標活動評標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資質的,本人自愿承擔法律責任,接受相應刑事、紀律和行政處罰以及失信懲戒。
七、本承諾函由我單位蓋章及法定代表人蓋章或本人親自簽字確認。
投標人: (蓋單位實體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或簽字)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諾函須由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牽頭人填寫,加蓋單位實體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后掃描上傳。
2、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之前,須將本承諾函原件提交招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