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價[2007]19號
各有關單位:
今年8月以來,受國際油價和原材料價格上漲及國家環(huán)?偩株P閉小水泥廠的影響,我市部分建筑材料價格出現大幅上漲,這是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預測的市場風險和政策風險。目前多數工程在調價問題上出現分歧,已嚴重影響了在建工程的施工建設,為確保工程質量,保證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對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工程的材料價格調整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凡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從2007年8月1日起,將鋼材(含鋼材制品)、水泥及其制品、商品混凝土、磚、砂、石、汽油柴油增補列入單調范圍。
二、對單調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實行分攤原則。增補的單調材料價格波動,以招標期成都市《工程造價信息》公布的價格為基準價,與施工期成都市《工程造價信息》公布的價格相比,波動幅度在5%以內的,原單價不調整;波動幅度在5%以上的,按施工期信息價調整超過招標期信息價5%以上的部分。成都市《工程造價信息》上沒有的單調材料品種,以承、發(fā)包雙方核定的市場價格按上述原則調整。
三、原招標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已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約定單調材料品種(含上述材料)且有明確的風險分攤比例的,按原合同約定執(zhí)行。
四、在建工程跨執(zhí)行時間的可按完成工程量分段計算。執(zhí)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我站反映。本通知下發(fā)前已經辦理完竣工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
成都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