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壓力容器、電梯、械等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制造、安裝、改造單位,以及壓力管道元件(管子、管件、閥門、法蘭、補償器、安全保護裝置等)的制造單位和場(廠)內(nèi)專用機動車輛的制造、改造單位,應當經(jīng)國家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部門(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相應的活動。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修理以及場(廠)內(nèi)專用機動車輛的改造、修理,必須由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