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工作加快綠色建筑發(fā)展的通知》(川建勘設科發(fā)〔2013〕566號)要求,按照《四川省綠色建筑技術咨詢服務機構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我辦對申請開展綠色建筑技術咨詢服務的機構進行了審查并向社會進行了公示,F(xiàn)對公示無異議的四川省建筑科學研究院等16家綠色建筑技術咨詢服務機構(名單附后)予以登記。
特此通告。
附件:
四川省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