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開始,沒有道路工程施工資質的林某某與林某等人為取得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澳前客運碼頭疏港道路(一期A標)的工程,伙同他人與9家投標單位串通。
由林某某與林某等人先向9家投標單位分別提供80萬元投標保證金用于投標,然后由上述9家投標單位出面進行圍標,意圖中標。
5月14日,經福建省招投標網上的《中標結果公示》,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澳前客運碼頭疏港道路(一期A標)工程由9家圍標單位中的一家公司中標生效。
隨后,在該公司未與招標方正式簽訂中標合同的情況下,林某某與林某等人就迫不及待地組織人員進行道路工程前期清表施工。
后由于中標公司的負責人決定將該工程的部分施工項目交給林某國承包,引發(fā)林某某、林某與林某國的糾紛。雙方因為與參與圍標的一家公司產生糾紛,分別糾集數百人在當地聚眾斗毆,并搶奪該工程。
今年6月,平潭警方在調查林某某、林某與林某國等人聚眾斗毆的案件中,發(fā)現了這一起串通投標案,后立案偵查并偵破此案。目前,因原中標公司主動放棄已中標的澳前客運碼頭疏港道路(一期A標)工程,該工程已轉由另一中標候選公司承建。
日前,平潭縣檢察院以涉嫌串通投標罪批捕了林某某與林某,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