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堰施工的一般規(guī)定
(1)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xiàn)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2)圍堰外形一般有圓形、圓端形(上、下游為半圓形,中間為矩形)、矩形、帶三角的矩形等。圍堰外形直接影響堰體的受力情況,必須考慮堰體結構的承載力和穩(wěn)定性。圍堰外形還應考慮水域的水深,以及因圍堰施工壓縮河流斷面后,流速增大引起水流對圍堰、河床的集中沖刷和對航道、導流的影響。
(3)堰內(nèi)平面尺寸應滿足基礎施工的需要。
(4)圍堰要求防水嚴密,減少滲漏。
(5)堰體外坡面有受沖刷危險時,應在外坡面設置防沖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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