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原地面標高低于設計路基標高時,需要填筑土方(即填方路基)。
(1)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凍土塊或鹽漬土。填土內不得含有草、樹根等雜物,粒徑超過100mm的土塊應打碎。
(2)排除原地面積水,清除樹根、雜草、淤泥等。應妥善處理墳坑、井穴,并分層填實至原基面高。
(3)填方段內應事先找平,當地面坡度陡于1:5時,需修成臺階形式,每層臺階高度不宜大于300mm,寬度不應小于1.0m.
(4)根據測量中心線樁和下坡腳樁,分層填土,壓實。
(5)碾壓前檢查鋪筑土層的寬度與厚度,合格后即可碾壓,碾壓“先輕后重”,最后碾壓應采用不小于12t級的壓路機。
(6)填方高度內的管涵頂面填土500mm以上才能用壓路機碾壓。
(7)填土至最后一層時,應按設計斷面、高程控制填土厚度,并及時碾壓修整。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