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合同債務的抵銷 時間:2016-07-31 06:10 來源: 作者: 點擊:次 合同債務的抵銷 除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之外,當事人應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消。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P39上) 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