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工程計價》:施工合同解除后的價款糾紛處理 時間:2016-08-16 20:55 來源: 作者: 點擊:次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fā)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 (2)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 1)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發(fā)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2)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