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關于使用干混砂漿(預拌)的計價暫行辦法 時間:2010-08-01 22:33 來源:黑龍江省造價站 作者:黑建造價函[2010]18號 點擊:次 各市(行署)建設局造價站(科)、省農墾總局工程造價管理站、各有關單位: 對于當前工程使用干混砂漿(預拌)進行抹灰、砌筑及樓地面施工的工程,在計價時,應按相應定額項目執(zhí)行,并按如下方法進行調整: 人工:按預拌砂漿(濕拌)相應項目的人工計算。 材料:砂漿換算為干混砂漿,消耗量不變。 機械:按攪拌砂漿相應項目中的灰漿攪拌機臺班乘1.2系數(shù)計算。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