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統(tǒng)計,新編《建設工程勞動定額》包括建筑工程、裝飾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專業(yè),定額項目共計17778個,定額子目共計34201個,原有勞動定額共計11246個,定額子目共計39041個。在原1988“安裝勞動定額”,1994“建筑裝飾勞動定額”、1997“市政勞動定額”的基礎上,增加《防腐、保溫、隔熱工程》、《綠化工程》、《園路、園橋、假山工程》、《園林景觀工程》4個分冊;增加定額項目9483個,減少定額項目2951個;增加定額子目11784個,減少定額子目16624個(詳見附錄B)。
(三)《建筑工程勞動定額》的水平
此次勞動定額水平嚴格按建設部編制原則確定。表現(xiàn)如下:
1、保持社會平均的原則。建設部《關于開展〈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編制工程的通知》(建辦標函〔2006〕750號),將定額水平定為社會平均,是在總結我國幾十年定額管理的基礎上形成的比較統(tǒng)一的認識,是符合勞動定額作用的要求,也符合當前我國建筑業(yè)發(fā)展實際。
2、對1994“建筑定額”,“裝飾定額”,1988“安裝定額”,1997“市政定額”已有的定額項目,除施工作業(yè)方法發(fā)生變化的項目水平適當提高外,基本保持了原了定額水平,并結合目前反映較大的預算定額中人工消耗量較大,日工資單價偏低的狀況,分析原因,對定額水平明顯偏高或偏低的項目進行了調(diào)整。例如,裝飾工程外墻抹灰,油漆、涂料工程項目,在征求意見和填報水平時,普遍反映原勞動定額水平較高,比次修編進行廣泛調(diào)查,收集資料,在原勞動定額基礎上水平進行了調(diào)整,消耗量增加,水平降低。
3、采用全國基礎定額或部頒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預算定額或消耗量定額的,刪除了與勞動定額規(guī)定不一致的超運距用工、用工幅度差等,保持了定額水平的平衡。例如:新增的防腐、保溫、隔熱工程分冊以及園林綠化工程三個分冊,均扣除了超運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4、新增定額項目,在盡可能掌握第一手資料的基礎上,采用技術測定或利用現(xiàn)行勞動定額標準運用統(tǒng)計分析、比較類推的方法進行修訂,確保了勞動定額水平的質量。例如: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鋼筋工程新增項目均采用統(tǒng)計分析、比較類推的方法確定。裝飾工程的抹灰與鑲貼工程、木裝飾工程、安裝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及其他分冊新增項目,采用座談、現(xiàn)場測算,以及根據(jù)施工企業(yè)班組的內(nèi)部結算資料綜合權衡確定。
經(jīng)測算,新編《建設工程勞動定額》水平如下:建筑工程在原1994“建筑工程勞動定額”基礎上定額水平降低0.137%;裝飾工程在1994年“裝飾工程勞動定額”基礎上定額水平降低3.13%;安裝工程在1988年“安裝工程勞動定額”基礎上定額水平降低0.255%;市政工程在1997年“市政工程勞動定額”基礎上定額水平提高0.794%(詳見附錄C)。
(四)《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的編排格式
此次修編對勞動定額的形式、結構和編排,執(zhí)行標準化管理。每個分冊的格式內(nèi)容、版面均按行業(yè)通用標準進行編排,改變了傳統(tǒng)的復式定額表現(xiàn)形式。除土方工程和運輸項目外,表格的表現(xiàn)形式全部采用單式,即:一個定額編號對應一個定額項目,表格中若沒用分列工序消耗量時間定額,采用綜合消耗量時間定額,在項目欄下標注“綜合”。標準內(nèi)容按標準化工作導則《標準編寫的一般規(guī)定》的要求編寫,編制說明和參考圖等作為補充件或參考件,一并編入附錄。
(五)《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的適用范圍及作用
《建設工程勞動定額》適用于一般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的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中的建筑工程、裝飾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
《建設工程勞動定額》是施工企業(yè)編制施工作業(yè)計劃、簽發(fā)施工任務書、考核工效,實行按勞分配和經(jīng)濟核算的依據(jù);是規(guī)范建筑勞務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指導施工企業(yè)勞務結算與支付管理的依據(jù);是各地區(qū)、各部門編制預算定額、清單計價定額人工標準的依據(jù);是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實物工程量人工單價的基礎。
六、《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編制工作的組織
此次勞動定額修編,涉及范圍廣、時間要求緊,為了確保編制工程保質保時順利進行,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各方大力支持,為這次修編的順利進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各主參編單位群策群力,通力協(xié)作,使編制工作進展順利,達到了預期目標。
1、組織工作得力,工作方法創(chuàng)新。在原建設部標準定額司、人事教育司的正確領導下,成立勞動定額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修編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diào);成立勞動定額編制工作專家組,及時處理編制工作中的技術問題;主編單位不定期編發(fā)《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編制工作簡報》,到目前為止已編發(fā)20期,及時通報有關編寫、研究等信息,向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報編制工作進展情況。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