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鋼柱安裝時違反操作規(guī)程,象蠟燭一樣一根根單插起來,當天又無法形成穩(wěn)固的框架單元,大風一來,造成倒塌。這樣的安全事故多次出現,應絕對避免。
第二、單位無安裝工藝,安裝構件無順序。如有一展廳,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共4層。構件已全部安裝到頂,但主鋼柱仍沒有進行焊接固定,而邊上的輔助小鋼柱已全部焊完了。又如,鋼柱安裝完畢后,應盡快把鋼柱底部的墊塊墊平焊牢,然后用細石密實。但有的工地板已開始安裝,柱腳卻沒有封閉。
第三、錨固螺栓高低不一,柱腳平面事先未測,預埋時移位,形成柱偏位,應先測后埋。
第四、安裝高強度螺栓,較多的出現以下一些問題:露牙不足,甚至低于螺母。螺栓未擰緊,扭剪型的未擰斷梅花頭,大六角的沒有初擰終擰標記。安裝時摩擦面的防護紙未撕掉。作臨時固定用,安裝后48小時內未漆封。未做扭矩與軸力復試,緊固力矩未按規(guī)定計算。摩擦系數試驗不到位,有的不做,有的只做一組。拉桿螺栓不擰緊,拉桿不直,腰園孔未用大墊圈,造成螺母與母材接觸面太小,極易穿孔。
第五、現場焊縫普遍不到位。如剛性連接襯墊焊間隙太小,無法焊透,結果墊板手一拉就掉。襯墊板規(guī)格不符合要求,甚至用鋼筋代替。焊縫的成形不好,高低不平,寬窄不一,飛濺、焊瘤未清除,咬肉、氣孔較多;☆^弧尾不加引熄弧板,出現凹陷等等。
第六、圖紙會審不仔細,造成安裝質量缺陷。如設計圖紙未注明在吊車梁翼板上鉆孔,施工單位也未提出,結果在安裝軌道時采用焊接,造成吊車梁下撓。違反強制性條文中有關吊車梁不允許下撓的規(guī)定。
第七、圍護拼縫不密貼,收邊不良,“鼻孔”未封堵,影響對雨水的防滲漏和美觀。 (責任編輯:建筑小白) |